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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评估丨亮剑破产公司,避免企业遭受1600万元经济损失

时间:2025-12-29 阅读:75

近日,武汉经开区某汽车公司诉上海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经开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后生效。武汉经开区某汽车公司为车谷知名汽车公司,因此免受经济损失1600万元,公司代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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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经开区某汽车公司与上海某公司签订《零部件采购合同》约定由上海某公司长期为武汉经开区某汽车公司供应大约30个种类的汽车零部件。2023年起,上海某公司供货出现异常,导致武汉经开区某汽车公司不得不自行采购物料,并自行开发替代产品用于生产经营。开发总费用累计超过1000万元。2024年底,上海某公司致函明确表示终止合作并停止供货。2025年4月,上海某法院拟受理上海某公司重整申请。武汉经开区某汽车公司得知上海某公司面临破产的消息后心急如焚,紧急诉至经开法院,请求将已发生的货款冲抵因上海某公司违约产生的采购、研发等各项损失。我院通过对企业进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开启绿色维权通道,及时受理了武汉经开区某汽车公司诉上海某公司买卖合同债务抵消一案。

上海某公司极力主张本案移送上海某法院与重整案件合并审理,本院再次经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后依法驳回了上海某公司管辖异议,并在管辖确定后快速组织开庭审理,快速做出判决,认定武汉经开区某汽车公司应付货款与物料采购、替代产品开发、订单索赔损失等1600万元相互冲抵后,上海某公司还需向武汉经开区某汽车公司支付余款约270万元,上海某公司接受本院判决。

武汉经开区某汽车公司送来锦旗的同时,高度赞扬本院为维护交易安全,积极回应新业态公司司法需求,敢于亮剑,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