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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元的纠纷,18岁的人生!这场司法“护航”太暖心

时间:2026-04-10 阅读:27

“感谢法官做的调解工作,我认识到错误了,以后绝对不会再犯糊涂了。”

当这条语音传来时,听筒那头的欣慰与释然,透过电波传递到了经开法院智造园法庭办案团队每个人的心底。这起看似普通的小额纠纷,不仅关乎一笔1080元的款项,更关乎一个18岁少年的人生航向。

近日,经开法院法官以法为尺、以情为温,仅用三天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坚守,为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生保驾护航,让公平正义既有法度,更具温度。

缘起

18岁的“糊涂账”,藏着年轻人的不易

2026年3月20日,一份特殊的案卷摆在了法官面前。卷宗上“2008”的出生年份格外醒目:被告陈某,刚满18周岁,案件标的额1080元,更是让办案团队心生触动。经进一步了解案情,原来,陈某自16岁外出务工,辗转于多家电子厂靠打零工谋生。2026年1、2月,他认为公司发放的工资与“谈好”的标准存在差额,便以“借支”为名拿走1080元,随后远赴北京务工。面对公司的多次沟通,陈某始终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公司只能诉至法院。

案情简单清晰,却让办案团队犯了难:一个刚成年的年轻人,若因这1080元被法院判决,甚至被限制高消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刚起步的人生轨迹,或许会从此蒙上阴影。“不能让一时的糊涂,耽误孩子一辈子。”这个念头,萦绕在办案团队每名成员的心中。

攻坚

6通电话,5小时倾听,打通司法

“最后一公里”

为了找到远在北京的陈某,办案团队人员开启了一场“跨城寻人”:前往公司核实实情,辗转移动、联通查询手机号,最终通过手机号实名注册的对话功能,联系上了陈某。

“法官,我打工真的很辛苦,这钱是我应得的。”电话那头,陈某满是委屈与不解,反复诉说着自己的不易。6通电话, 5小时的耐心倾听,法官没有打断他的抱怨,更没有急于释法。

共情的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承办法官一边安抚陈某的情绪,一边向他阐明法律后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逃避解决不了问题。但你才18岁,不能因为这1080元,让一辈子的人生都受影响。”同时,办案团队也多次与原告公司沟通,恳请企业给年轻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和解

案结事了,为青春按下“重启键”

三天的奔波与沟通,终于换来了双方的握手言和。

陈某主动联系公司表示愿意还款,原告公司也体谅陈某的难处并同意分期履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陈某分两期支付款项,目前第一期款项已顺利支付到位。

当纠纷圆满化解,当陈某认识到自身错误的那一刻,所有的辛苦都化作了值得。这起标的额仅1080元的普通民事案件,因经开法院办案团队的善意和努力,变得“不普通”。

初心

办案不是“流水线”,要做有温度的“司法人”

“作为法官,我们要考虑的不仅仅是结案,更是定分止争、解开心结;不仅要引导正确的价值观,更要做主动的‘人’,而不是被动的‘机器’。”经开法院智造园法庭负责人余燕如是说道。

这起案件的办理,是经开法院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生动缩影。在日常办案中,我们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小事连民心”,面对每一起纠纷,既坚守法律底线,也兼顾民生温度;既用专业定分止争,也用温情化解矛盾。

每一次耐心的倾听,都是对群众诉求的回应;每一次用心的调解,都是对公平正义的守护。下一步,经开法院将继续以法为剑、以情为桥,让司法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每位群众都能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

普法课堂

☑ 借款需依法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案中陈某以“工资差额”为由擅自拿走款项,无合法依据,需依法返还,若陈某认为工资存在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

☑ 逃避有什么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被依法限制高消费,如符合法定情形的,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个人的交通出行、信贷、征信等产生一定影响。

法官提醒

☑小额欠款≠小事,1080元也可能影响个人征信。

☑ 涉及工资、劳务等民事纠纷,避免以“私自扣款、拿物”方式解决;

☑ 遇事别逃避,积极沟通,主动履行,才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