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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文明执行丨司法“加油站”,助力企业破浪前行

时间:2025-12-22 阅读:17

一边是急切期盼回款以解燃眉之急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身处转型关键期、资金链濒临断裂的被执行人,当胜诉权益的实现遭遇企业生存的困境,司法应当如何在兑现正义与护航发展之间寻求最优解?经开法院以一次充满智慧的司法实践,交出了一份兼顾力度与温度的精彩答卷。

涉企评估护权益 善意执行显担当

某供应链公司与某汽车销售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原材料上涨导致某汽车销售公司无法按原有价格交付车辆,致使其违约。经武汉市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决某汽车销售公司应向某供应链公司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和定金共计人民币3800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涉案企业进行经济影响评估时发现,被执行人某汽车销售公司账户资金仅200余万元,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通过实地走访,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某汽车销售公司正处于油电车型更替转型时期,急需资金用于购买生产设备和维持企业运转,“我们企业现在就像在‘ICU抢救’,任何强制措施都可能导致公司‘失血丧能’,无法继续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的这番话,道出了其正面临的生存危机。

而申请执行人某供应链公司这边也同样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公司代理人坦言:“我们急需该笔资金用于支付上游货款,否则也将面临涉诉涉执风险。”一起案件背后,是两家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难题。

在这种两难的情况下,为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执行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执行法官决定优先考虑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的方案。

背对背沟通寻共识 “放水养鱼”谋共赢

考虑到双方诉求分歧较大、矛盾尖锐,让其面对面沟通协商可能适得其反,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尝试以背对背方式进行调解。

一方面,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某供应链公司,向其释法明理:“现阶段对被执行人某汽车销售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无益于杀鸡取卵,不如‘放水养鱼’,给予一定期限使其平稳渡过转型阵痛期,恢复‘造血功能’后才有能力清偿债务”

另一方面,执行法官积极敦促被执行人某汽车销售公司筹款履行义务,并提供担保展现诚意,打消申请执行人某供应链公司的顾虑。

最终,通过多轮磋商,双方达成了由被执行人某汽车销售公司提供执行担保,申请执行人某供应链公司同意减免债务800万元、剩余款项3000万元分三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这一协议既充分考虑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被执行人赢得了宝贵的转型发展时间。

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法官持续跟踪督促,确保每一期款项按时、足额到位。最终,被执行人某汽车销售公司如期履行完毕,顺利渡过转型阵痛期,更逐步恢复了市场竞争力。而申请执行人某供应链公司也及时收回了资金,有效缓解了经营压力,稳定了上下游供应链关系,案件实现了从“两难”到“双赢”的实质性转变。

本案中,经开法院坚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对涉案企业进行实质性评估,精准平衡强制执行措施与企业发展需求,避免因“一冻了之、一封了之”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善用执行担保促成双方达成兼顾实现权益与保障经营的执行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展现了经开法院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举措,以法治之力护航企业稳健发展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