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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法院探索财产处置新思路 双向赋能实现执行“加速度”

时间:2025-09-02 阅读:168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经开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执、守正创新”的司法理念,立足执行实践,积极探索并构建“自主协商+司法保障”的财产处置新机制,在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前提下,通过司法引导与监督,有效破解传统财产处置中周期长、成本高、变现难等难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创新机制,破局传统困境

长期以来,司法拍卖作为法院处置财产的主要手段,虽具有公开公平的特点,但仍存在程序环节多、处置周期长、成交价格可能低于市场价值等现实困境。这不仅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及时实现,也可能导致被执行人财产的贬损。为化解这一矛盾,经开法院针对部分争议较小、产权清晰的财产处置案件,积极推行“当事人自主协商定价处置”模式。执行法官在此过程中主动发挥桥梁作用,搭建沟通平台,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就财产的处置方式、价格认定、交付流程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通过这一机制,财产得以更快变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同时也最大限度维护被执行人财产的价值,减轻其债务负担。

案例实践,见证机制效能

某银行与被执行人何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意向后得知,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对被执行人何某名下一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希望尽快推进处置程序,被执行人何某表示愿意配合处置该房产,且已寻找到意向买家。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为降低交易成本、加快变现进度,执行法官及时启动财产快速处置方案。执行实施组与财产处置组协同介入,从引导协商处置方式,帮助双方当事人理清处置思路,到制定可行方案,考量房屋现状、市场行情,再到重点设置风险防控条款,规避财产处置中可能出现的矛盾隐患,每一步都扎实推进。最终,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由被执行人何某自行处置房产的和解协议。

协议签订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交解封申请书,解除了房产交易的限制。被执行人何某也积极配合房屋买家看房,交易完成后买受人将购房款足额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被执行人同步配合买受人前往不动产部门完成过户手续,执行法官在核实案款到账后,将全部案款依法发放至申请执行人账户内,整个过程仅仅用时四天。

价值彰显,赋能执行工作

这一创新举措是经开法院践行谦抑、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注脚,不仅简化了财产处置程序,缩短债权实现的时间,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财产价值通过市场交易得以充分体现。同时,财产处置全流程由当事人自主协商,减少了因强制执行可能引发的对抗情绪,降低了衍生纠纷的风险,真正实现了互利共赢。

下一步,经开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和“守正创新”的工作方法,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己任,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流程,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