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第八期)
时间:2025-09-18 阅读:74
执行悬赏公告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确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名下财产情况,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成果,维护司法权威。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查找被执行人金国斌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
执行案号:(2025)鄂0191执2808号
执行依据:(2024)鄂0191民初2282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金国斌
身份证号:3406041976****0014
户籍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新华广场写字楼1单元11014室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936050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含税费,人民币93605元为上限)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含税费,悬赏金额以人民币93605元为上限)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二、查找被执行人常孝峰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3)鄂0191执4947号
执行依据:(2022)鄂0191民初8185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常孝峰
身份证号:6101211983****6119
户籍地: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黄良乡西湖村193号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16769.56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20%(含税费,人民币3353元为上限)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 17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20%(含税费,悬赏金额以人民币 3353元为上限)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三、查找被执行人孙秀红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3)鄂0191执7083号
执行依据:(2023)鄂0191民初2207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孙秀红
身份证号:4208211978****4321
户籍地: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新市镇新市大道缘汇小区1栋2单元501室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95,269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含税费,人民币9526元为上限)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含税费,悬赏金额以人民币9526元为上限)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四、查找被执行人孙虔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5)鄂0191执2410号
执行依据:(2025)鄂0191民初2721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孙虔
身份证号:4209841980****3650
户籍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秦园路118号水岸星城G3栋2单元25楼3号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567920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含税费,人民币56792元为上限)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含税费,悬赏金额以人民币56792元为上限)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五、查找被执行人陈俊男可供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悬赏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执行案号:(2024)鄂0191执2631号
执行依据:(2024)鄂0191诉前调确448号
被执行人:陈俊男
公民身份信息:5002311995****6250
住所地: 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安坪村1组100号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274068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含税费,人民币30000元为上限)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止)。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含税费,悬赏金额以人民币 30000元为上限)予以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被执行人的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27-84733833、027-84731033、027-84735201、027-84738412
联系人:王法官、沈法官、金法官、吕法官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